[更新] 關於內容授權 關於引用

更新: 經過Jedi的指正,現在的Creative Commons 授權已經更新到2.5中文的條款說明在此。我選擇的是仍是「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相同方式分享」(by-nc-sa)。不過小小的烏龍是目前網路上舊的2.0的授權和2.5的授權看起來是一樣的。所以請愛用archive.org。我簡單把2.0和2.5主要不同的地方列出來一下。改的是Attribution欄(姓名標示)

  • 2.0 : Attribution You must give the original author credit.
  • 2.5: Attribution You must attribute the work in the manner specified by the author or licensor.
  • 所以說,舊的授權一定得註明原出處作者(給原作者credit)。新的授權,只要引用人尊守原作著者規定的引用方式。唔,那我的話, 只要有連結回原始url即可,當然你要註明我的nick或是標題也行,只要不要用什麼spam字眼連回來就好。像是什麼賣藥之類的。

    哈哈。


    之前曾經寫在這裡, 所謂的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, 非商業性, 相同方式分享 (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, Noncommerical, Share Alike)的授權。所謂的姓名標示,我想不一定非得要標明我的名字出來不可,url連回來也算一種標示; 非商業性則很白話,至於相同方式分享則是,如果你引用我的文字創作新作品,那也請你也要把你的衍生作品用一樣的授權散佈。

    有時候看到很喜歡的quote會想要收在自己的blog裡,抄下來,除非是來自私人對話,我想我幾乎都有註明出處。而在引用上如果沒有把原作者的名字寫出,我也都附上原始url連回原作。除了Creative Commons之外,我相信quote仍是在fairuse(合理使用)的範圍裡。Fair Use保護是非常必要的。我很樂意和大家分享,想要作非商業引用不需要過問我,註明出處或是能夠標明引用或是link back,是我最低的最低要求。

    之前因為某件事很想寫有關FairUse 的東西,我想等我新的essay assignment寫完再來一篇好了。

    下面是一些眼熟的entry,有些是跟我的相似,有些是跟別人(有些不認識的朋友)的文字類似,我只能認出我有印象的。已經有保存screenshot。

    update 2: myspace 好像關起來了。 有寫信去問,尚無回音。就先貼一張screenshot就好

    眼熟blog
    —–
    EXCERPT BODY:
    %e9%97%9c%e6%96%bc%e5%85%a7%e5%ae%b9%e6%8e%88%e6%ac%8a-%e9%97%9c%e6%96%bc%e5%bc%95%e7%94%a8

    This entry was posted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. Bookmark the permalink. Both comments and trackbacks are currently closed.

    One Comment

    1. Posted July 28, 2005 at 9:07 pm | Permalink

      嗯嗯嗯,acer 你何時多了個小 fans? :P
      對了,你的 quote 下面的那個 “#” (backlink) 實在好用,所以我也跟著幹了 :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