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○○設計更重要的事

要成為○○設計師,你不能只會○○而已。

○○可以是平面、數位、程式、甚至建築。昨天讀到Michael Beirut談到,設計並不只是在設計而已,而成功的設計通常除了設計本身以外,還有很多要素跟設計本身完全無關。

如果以資訊產業或著消費者市場產業來說,一件專案成功的與否,除了專案內容的設計以及建構本身,還仰賴著多種的要素。除了設計師,工程師以外,你還要有專案經理盯進度,協調多方合作。然後你要跟客戶周旋,大一點的公司會有業務人員,小一點的工作室可能老闆要事必躬親。

場景一,客戶裡面付錢的大爺,對於你要用的新科技或著方法論不太了解,當他們開始質疑你的計畫,你得在開會的時候有耐心的解釋、說服他們,而且不能讓客戶覺得他們一無所知。

場景二,超大型的案子,客戶可能會請你們設計介面流程,然後交給另外一家公司寫程式。而當這另外一家公司常常暗地裡跟你搶生意,你要怎麼在客戶面前,表現著歌舞昇平,暗地裡面要計畫好怎麼防備他們把作不出來的東西賴在你的設計上。

我相信這一切對於,已經很有工作經驗的人,應該不是什麼新奇的事,但是對於剛進職場的菜鳥們,在開會的時候,有些人會覺得那與我無干。而我倒不是那麼覺得。當菜鳥的好處是,當你到一個新的產業或是環境,所有的東西都很新鮮。即便被抓去開一個跟自己毫無相關的會,還是可以默默的學到很多東西,或著是認清楚什麼事情是重要的。甚至在被抓去當了一次砲灰以後,想辦法不要再讓同樣的情況發生,然後暗地裡的在那個小黑本子記上一筆。

在網路這個領域,一個人能有一件專長然後發揚光大,就應該是很了不起的事情。像是寫程式很強,設計很強,對待客戶很有手腕。當你做到極致,相信很多人要請你。如果還能夠有兩項以上的專長,簡直是人人搶著要。

然而,做生意並不是只要會這些事情就好。

殘酷的說,這些極致的專長,並不足以讓你往上爬,不管是要當上主管,或著是自己開公司當老闆。因為不管是當主管或著是開工作室,你最終還是要面對人的互動這一關。而與人互動之間的微妙,不管是客戶同事敵人盟友,又遠遠比的其他東西來的複雜。

以前還在學校的時候,看見像是Mark Boulton出的Designing for the Web,就會想說,怎麼還要花一個章節在講在不同機構工作的差別。可是當自己真的身歷其境,就知道,不管是替誰工作還是接什麼案子,你要搞清楚,有能力決定東西的是誰,你要說服的是誰,當別人在唬爛的時候,怎麼微婉的破解。這些都是在江湖上打混很重要的東西。

當然不能忘記自己的本業,不管是設計、寫程式還是其他各行各業,要不斷收集新知,跟上業界脈動,這我就不用多說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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